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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现有员工7000人,会员6806人。公司成立以来,按照公司“德才、唯实、融合、博新”的企业精神,依法履行对政府、对社会、对员工的义务,受到政府和社会的肯定。作为合资企业的工会,核心工作是协调劳资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形成工会组织为企业所需要、为员工所拥护的局面。
一、以党政重视为动力,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新冶钢公司工会的组织建设,一直得到公司党政的高度重视。公司成立伊始,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公司党委书记邵鹏星对工会工作作出明确指示:工会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要具体化,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上要细微化,在维护企业发展上要科学化,在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上要正常化;工会组织要成为职工的娘家、党关心员工的使者。同时要求按照“一套专门的班子、一个完整的系统、一个专门的办公活动场所、一定比例的工会经费、一整套职责权利”创建一流的工会组织。
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公司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总工会的正确指导下,公司工会筹备组很快进入了角色,大力发展会员,健全基层工会网络。通过职工自愿申请,全厂7000名员工中,有6806人成为工会会员,会员人数占职工总数的97%。公司组织二级单位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220名会员(职工)代表。经过七个多月的筹备后,于2005年7月15日召开了公司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经过民主选举,党委副书记傅柏树同志当选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刘亚平同志当选为副主席。同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全公司设26个二级分厂(公司)工会机构,通过民主选举,提请公司党委同意,任命了26名二级单位专兼职工会主席,并全部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形成了公司、二级分厂(公司)、车间三级工会组织网络体系,为全面推进工会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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