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 |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占总股本29.95%的股数,成为大冶特钢第一大股东,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占总股本28.18%的股数,成为大冶特钢的第二大股东。两者共拥有大冶特钢股票占总股本的58.13%。 |
| 2004年 |
| 国家发改委下文,原则同意中信泰富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盈联有限公司并购冶钢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黄石东方钢铁有限公司股权和部分的钢铁资产。
商务部下文,同意设立湖北新东方钢铁有限公司。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湖北新东方钢铁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
| 1953年 |
| 企业改称为“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华中钢铁公司大冶钢厂”。 |
| 1949年 |
| 企业改名为“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华中钢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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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3年 |
| 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通过实地考察,拟在大冶石灰窑袁家湖建一座新厂。
汉冶萍股东常会一致通过借款议案,并与日本订立1500万日元的借款合同,用其中的900万元在大冶建新厂和公司扩充其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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